计算机实训室规章制度[1]
第一章实训室安全制度
第一条 管理员负责实验实训室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离开实验实训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的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在实验实训室内严禁抽烟、吃食物,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和电热器具等设备,注意用电安全。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仪器设备损坏,酿成安全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报政教处给予相应处分及经济赔偿。
第五条 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政教处等相关部门。
第二章 设备、器材购置、验收、建帐制度
第七条 实训室物品购置,应由实验室实验员(管理员)依据教学计划和实验设备、器材情况提出购置计划报告,经教研组长上报教务处审查报请校委会审批办理采购手续。
第八条 对购进的设备器材,要严格验收,保证设备器材名称、规格、型号等属性与采购单相符。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器材,登记建帐,验收不合格的,退还采购部门。
第九条 实验室的财产可按固定资产、低值品、易耗品、消耗品分类建帐,所有财产每学期盘存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帐、签、物相符。
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
第三章 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制度
第十条 实验室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兼管实验室的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室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的登记制度,无论是教师和学生使用时都要填写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前后或过程中发现损坏或故障情况,要及时查清原因,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 设备摆放要整齐,布置要合理,环境卫生良好,设备清洁。
第十三条 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设备器材,要按照使用要求进行定期检修。
第十四条 实验室的一切物资,都要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 每学期结束,各实验室都要进行一次财产清查, 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四章 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低值品系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价值低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易耗品系指玻璃器皿、元件、零 件、劳保用品等容易消耗或损坏的物品;消耗品系指试验材料、燃料、试剂第一次使用后即不能复原的物资。
第十六条 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采购到货后要及时办理验收、记帐、入库手续。需用时,要按照先入先用的原则有计划取用,并办理出库登记和记帐手续。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各实验实训室要一学期进行一次清算。
第十七条 各实验室要建立借用、归还制度,防止自然损坏、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现象发生。
第五章 实验仪器设备维修、报废制度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设备的所有维修项目,都须认真做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对于实验室的设备、器材符合报废条件,应向资产处提出申请,按学校相关报废流程操作。
第六章 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二十条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各实验员应立即报系设备管理员登记与处理,否则影响教学进度要追究实验员的责任。资产清查由系设备管理员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赔偿原则与界限
1、设备器材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凡由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一律按规定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进行工作。
(2)不遵守规章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拆、改仪器设备。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和了解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地动用设备造成损失。
(4)工作失职,玩忽职守,粗心大意,操作不慎,保管不善,铺张浪费等。(5)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
(6)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后,严重影响教学进程或当事人态度不好,有意隐瞒、推卸责任,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加重处罚,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教研组长和教务处验证认可并报校委会批准,可予免赔。
(1)设备器材因质量低或使用年限超过耐用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耗损。
(2)由于其他预料不到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二十二条 赔偿依据及数额比例。
1、被损坏的设备经修复后,不降低原有的使用性能指标,以修理费(校外修理应含运杂费)为依据赔偿。
2、设备损坏后,虽经修复,但性能指标有较大下降,应重新估价,以损失价值加修理费为依据赔偿。
3、设备丢失或损坏后无法修复者,按其新旧程度合理折价作为赔偿依据。 4、赔偿数额比例,按设备修复或损坏后的损失费的 5-100%赔偿。
第二十三条 处理办法及审批程序
1、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后,实验员应及时填写"损坏、丢失报告 单",由教研组提出意见,经教务处报校委会,按学学校相关规定的执行。
2、凭被审批的报告单交纳赔偿费,赔偿费由财务处统一核收。
3、设备的损坏丢失,如系破坏性、被盗、火灾等事故,应保护现场,由校政教处参加,组织有关人员严格审查,列入专案处理。
第七章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借用制度
第二十四条 实验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教研组长、主管主任、校长签字后,方可借出。
第二十五条 校内各教研室、办公室借用仪器设备或其他物品,要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校长办批准,方可借出。
第二十六条 实训室用品一律不准私用,如特殊情况,校内个人借用时,需写出书面申请,须经教务处、校长办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二十七条 无论何种借用情况,都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限,开具借条,到期归还。借用期不得影响实验教学。 归还时应认真检查验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八章 实验室相关人员须知
第二十八条 实训课任课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教师必须根据上机实训表安排上机实训,非实训课不得使用机房。
2、提前 10 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
3、指定学生根据学号在对应的机器上进行上机实验并进行填写上机登记表。
4、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
5、指导学生围绕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追究任课教师责任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
6、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报告,授课教学需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填写实训报告,无实训报告授课视为教学事故。
7、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设备正常关闭后切断电源, 安全巡视并填好实训室使用登记薄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第二十九条 实训室使用班级和学生须知:
1、应根据教学计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
2、进入机房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鞋套要保持清洁,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3、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位置,否则后果自负。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 QQ 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交由教务处与政教处进行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带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不准擅自携带 U 盘、光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分。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7、实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如不及时报告,责任自负。
8、严禁拔换实训室机器配件。若擅自拆御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政教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偷窃论处。
9、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有破坏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是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图乱画。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政教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11、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任课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12、每天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一般为第六节课),下课后必须由指定的值日生负责扫地和拖地; 每周五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其指定的值日生除完成正常的扫地和拖地外,还要完成以下卫生清洁工作:
(1)要加强对卫生死角的清洁工作;
(2)用干抹布擦净桌面和电脑上的灰尘; 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3、如果一个班级累计有三次卫生值日检查不合格,则对该班级予以通报批评。
14、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应在楼梯前排队有序等待进入,不得拥挤在实训室门前,上下楼梯时,不得跑动,拥挤,更不得你推我搡大声喧哗。
15、进入实训室后找到自己的机号,对号入座,检查上节课实训班级学生的周边环境卫生,根据指导教师的安排检查实训设备的运转情况,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实训登记表。
第三十条 实训室管理人员须知:
1、所有实训教师必须根据上机实训表安排上级实训,非实训课不得使用机房。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当及时反映,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4、发现病毒或不良信息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账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账、物、卡相符合。
6、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计算机、电源、插座等有无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
7、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8、负责实训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定西陇中护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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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实
训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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