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解剖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来源: 定西陇中护理学校 发布时间:2020-12-28 11:29 浏览次数:2545次


一、解剖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1.指导学生每堂课的实习内容,观察和实验的方法。

2.每次实验对实验内容进行讲解,观察重点进行示教。

3.实验员做好对实验物品的准备、整理、保管等工作,课后及时收好实验物品。

4.教研室教师集体确定实验内容和开展次数后,严格按照实验安排,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内容和实验进度。

5.老教师指导新教师进行实验。

6.实验课要写出实验教案。

7.实验课应针对实验内容进行提问,并在期末实验结束后给出学生的实验成绩。

8.及时批改实验报告,总结学生易犯错误。在每次实验课后3天内由各班学习委员收好交到实验指导教师处,实验指导教师须在下次实验课前批改。

9.实验员应制作教学实用标本供实验教学。

10.实验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10分钟打开实验室。学生应提前进入实验室。

11.实验中对学生纪律进行管理。

12.期末制定并完成学生实验技能考核。

二、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实验指导教师要热爱教学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始终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良好的科学素养放在首位。要在实验主讲教师主持下开展教学工作,按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教学。

2.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参加集体备课。实验教案应包括:实验教学要求、实验原理、实验方案和要点、仪器和试剂的要求、实验结果的数据与图表、指导实验的要领、以及实验安全、废弃物的处理等注意事项。

3.教师通过预备实验检查仪器、试剂的状况,熟悉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一般的维修方法,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首次上岗的教师或研究生助教在上岗前必须在实验课任课教师指导下,预做每个实验,并向课程主持人提交本人的实验报告和教案,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才可以担任实验课任课教师。

4.教师应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在实验室指导实验应关闭手机,教学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找人顶替,原则上不应出差,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早报告实验主讲教师,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在实验带教时,应穿白大褂。

5.严格指导学生实验,认真讲解实验原理、内容安排、仪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记录学生实验情况。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及时处理实验事故。

6.任课教师在指导实验知识与技能的同时,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等良好实验作风,对弄虚作假、马虎、浪费现象给与批评教育。对于责任原因引起仪器设备损坏者,要责令检讨并按规定赔偿。

7.认真检查学生实验记录情况,签字后方可让学生离开实验室。认真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

8.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批阅时要给出必要的评语,纠正实验与实验报告中的锗误,与学生讨论其中较突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根据学生实验情况综合评定实验成绩。提倡在发还实验报告时与学生作口头交流。

9.承担各种常见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鉴定等技术工作,协助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与使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实验教学时遇到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预备室技术管理人员联系。

10.实验指导教师应接受主讲教师对实验准备、讲解、指导和报告批阅等方面的检查。学期结束时应做好工作总结,将有关资料归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三、解剖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预习

1.认真阅读实验指导,明确实验要点。

2.根据实验内容复习有关理论知识。

(二)实验过程

1.模型或标本,尸体必须放在解剖学位置。运用解剖学术语进行描述。

2.根据实验内容,对照课本并利用各种直观教具有序地(上下、内外、前后、左右)观察,辨认并进行描述。

3.注意分析解剖学名词的命名原则,并找出辨认的依据与周围器官或结构的关系。

4.做到四勤:

勤动脑——独立思考,及时记忆

勤动眼——认真观察,加深印象

勤动手——反复接触标本、模型

勤动口——互相讨论,善于提问

(三)实验报告

实验完成后独立完成实验报告的填写,第二天内由实验组长收齐交到实验指导教师处,实验指导教师进行批改,并在下次实验时发给学生。

1.实验报告应独立完成,不得互相抄袭。

2.根据实验观察内容正确填图。

3.认真思考、分析,及时做好作业。

(四)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试验完成后经实验指导教师同意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爱护实验室标本、模型、挂图等试验资源,不得蓄意破坏,损坏应及时报实验教师。

四、解剖标本陈列室规则

(一)陈列标本是经精心制作而成的教学标本,主要供教师总结教学使用。任何人不得损坏、私自带走或外借。

(二)所有进入标本陈列室的人员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同意。

(三)进入标本陈列室的人员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及乱扔杂物。

(四)爱护公物,不能损坏玻璃和标本,标本是按系统存放的,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切勿随意移动。如有损坏,则应赔偿。

(五)每学年在开学必须对所有标本进行一次检查、整理,保证完好。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所有标本进行清洗,更换保存液。

(七)室内的标本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室外,并严格登记、归还手续。

(八)保持室内的整洁,要求做到定期检查标本和搞好室内卫生。

(九)为保证陈列标本的保管,教师个人不得把陈列室作为教学场所,每学期实验教学中,由实验管理人员安排每班一次陈列室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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